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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确定冬季集中供热收费标准 每平米上限5.8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9月27日 09时5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9月27日电(记者 陈晨)记者从26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陕西冬季集中供热价格将作出调整,其中,以面积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

    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而陕西现行的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自2008年以来未作调整。根据国家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其中以面积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以流量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比面积计费标准低10%左右。

    陕西省要求,各市供热价格调整须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并以不高于省定标准为前提,确定本市用热价格。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要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再调整,每市实行一个统一价格,中间环节不得再加价。

    对于非居民用热价格,会议要求,将在合理压缩供热中间环节差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同时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增支出由财政全额或按比例负担,企业职工新增部分由企业负担并可列入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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