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陕西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锦斌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大力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引领科学发展的作用。
今年以来,考核办根据陕西“十二五”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对目标责任考核提出的新要求,先后组织一系列调研、学习,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的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情况起草形成《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修改意见。办公会对这一意见做了充分讨论和深入研究。李锦斌指出,四年来的实践证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是引领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一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总结提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特别是赵乐际书记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新形势,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指标设置,改进考核方式。二要注意突出重点,力求务实管用。要积极改进和完善各项考评机制,把握住工作重点;同时,要使考核在操作上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更好地与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相衔接。三要认真问政于民,充分反映民情民意。要广泛听取基层特别是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民意调查和社会评价方法,使考核工作成为反映民情、倾听民声的有效渠道。四要强化激励作用,体现科学导向。要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正确把握好权重分值,进一步强化考核的激励作用,真正体现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深入推动各单位在落实目标任务上创先争优,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省考核办各副主任参加会议。(记者 杜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