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领导干部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经省政府同意,9月20日省发改委出台《关于切实抓好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意见》要求陕西省各部门、市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增强狠抓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着力开展多领域、高层次、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矛盾和难题,促进投资项目建设成为推动陕西省经济“拐弯超车”跨越发展的强大引擎。
《意见》强调要统筹兼顾,瞄准项目建设的主攻方向和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富民强省“十大工程”,重点抓好“58123”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抓好民生“七件实事”,加快廉租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陕南移民搬迁、陕北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实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做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加快关中经济区规划项目建设,大力促进陕北持续发展,积极推进陕南循环发展。加快园区和重点镇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10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30个重点示范镇建设。
《意见》还要求要创新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接替有序。千方百计促项目开工建设。9-10月份,在陕西省集中开展“促开工、保增长”活动。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项目单位落实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等建设条件,确保50个省级新开工重点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省级重大前期项目具备条件的要争取提前开工。各市(区)要督促项目单位细化开工计划表、落实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开工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有实质性工作量。要坚持不懈抓在建项目进度。各市(区)要督促项目单位利用当前施工黄金期,科学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坚持以科学方法抓项目策划储备。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宏观政策为导向,创新方法,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工作。要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的财力、人力、物力投入,跟进做好本地区规划任务分解和项目落实,积极谋划储备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要支柱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立完善“十二五”建设项目库,及早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完备各项前置手续,形成项目谋划与储备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节奏,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监管。
《意见》提出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狠抓民间投资发展。同时要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建立健全项目包抓制度和完善重点项目协调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