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将继续推进针对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春暖行动”,以提高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农牧民工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平等的环境。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将把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纳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范畴内。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以及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违法派遣的单位和违法使用派遣工的单位依法进行清理,重点纠正虚假派遣、违法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将推进协调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摸清底数,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项行动,以餐饮服务业、建筑业及中小企业等为重点,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引导和约束中小企业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不断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全区统一的用工数据库,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强化用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