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全区将实现在2012年两节前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欠薪的劳动争议案件春节前基本结案,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
近日,自治区集中部署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集中排查、专项督察、定期调度、周转金保障、法律援助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4个督察组,分赴各地进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劳动仲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主任要挂牌督办。(记者 石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