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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确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处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10月28日 15时5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0月28日电(记者甘泉)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今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处理办法。其中,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违规费用达5000至10000元的,年度考核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暂停定点资格一年;达10000元以上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据介绍,不合理收费行为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私立项目收费;或违反药品价格政策,擅自提高药品价格等。发生此类不合理收费将由病人所在地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违规费用同等金额扣减医疗机构补偿费用。

    此外,对于非诊疗需要进行的过度检查、重复治疗,或超剂量、超品种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也将由病人所在地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违规费用同等金额扣减医疗机构补偿费用。其中,属经治医生个人行为且累计违规费用达5000元以上的,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属医疗机构集体违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自2003年试点推广新农合医疗制度以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医院业务收入也有了大幅增长。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管理,将有利于进一步使农民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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