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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出台政策:妇女创业个人最高可贷8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6月8日电(记者廖君)湖北城乡妇女想要创业,可申请最高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除个人外,合伙经营创业最高人均可贷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这是记者7日从湖北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在此次工作会上出炉的《湖北省妇女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妇女、就业困难妇女、军队退役(转业)尚未就业的女性军人、高校毕业女大学生及农村妇女,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按照《办法》规定,城乡妇女的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创业的,最高贷款人均可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长一年。

    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城乡妇女,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最后经办银行负责审批发放。

    “考虑到子女教育问题,很多外出打工的妇女都希望回家创业,有的还希望将在外面打工的丈夫拉回家共同创业,摆脱家庭结构‘空心化’状态。”湖北省妇联主席梁惠玲说,今年湖北省妇联计划帮助创业妇女贷款5亿元。针对农村妇女,大胆探索、积极采用林权抵押、农户联保、农村经济专业合作信用担保、动产担保等多元化担保,对农村中低收入妇女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向弱势人群和弱势产业倾斜。

    据悉,自2009年湖北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来,贷款金额达16.7亿元,助推近3万名城乡妇女走上创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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