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主城区全景(2010年7月23日摄)。1月27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庆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从1月28日开始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这是1月27日拍摄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1月27日晚,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在重庆秋季房交会现场,市民正在了解高档商品房信息(2010年10月14日拍摄)。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重庆两江新区高档住宅楼路边的交通“掉头”标志(1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