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3月至5月,内蒙古开展“春暖行动”,帮助广大农牧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行动开展期间,内蒙古各地将在人流集中的车站、广场以及大量使用农牧民工的企业中,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力度。
在农牧民工输出地,内蒙古结合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并要求各地继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及时在网上公布,供用人单位下载。
5月底前,内蒙古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监察行动,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违法行为的困难企业,坚持宣传教育在前、责令整改先行、处理处罚在后,帮助企业依法用工,减少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