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保障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筹措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广西:财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广西财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民生政策,切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近期共筹措下达资金41.7亿元,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力度。
一、筹措资金4.08亿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2012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财政厅紧急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8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冬春期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为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广西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切实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有限的救灾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身上。此外,广西财政还下达冬修水利建设资金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冬修水利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筹措资金37.31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广西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7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4元。2012年12月上旬,广西财政厅提前下达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8.23亿元,确保各地在2013年春节前将第一季度资金提前发放到位。二是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2〕163号)精神,从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标准所需资金2458.6万元已拨付各地,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此外,2012年11月,广西财政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抚恤补助资金4.79亿元,要求各地在2013年春节前将资金提前发放到位。三是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定期发放政策。2012年第4季度,广西财政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81亿元,要求各地按时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到移民个人账户,全年共计筹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27亿元,确保了水库移民的基本生活。四是支持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筹措资金0.61亿元,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和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广西地方铁路有限公司人员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从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付0.62亿元,用于解决广西农垦企业退休农工养老金待遇差额问题。
三、筹措资金0.31亿元,做好困难群众慰问工作。一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资金1728万元,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元旦、春节期间慰问伤残人员、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部分优抚对象。二是广西财政提前下达库区困难移民春节慰问金475万元,为大中型水库农村困难移民以及实施后期扶持政策连带影响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户口移民、淹田淹地不搬迁 移民、小型水库移民等群体的困难移民发放慰问金(品),确保库区困难移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三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送温暖”资金275万元,用于自治区总工会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送进困难群众家中。四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资金550万元,用于广西民政厅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驻桂部队官兵、军队离退休干部等人员。
黑龙江: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确保“两节”期间和冬季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黑龙江省下拨了第一笔冬春救助资金2.04亿元,同时下拨棉被3000床、棉衣4500套。
据了解,2012年黑龙江省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部分农户冬季生活遇到困难。为确保“两节”期间和冬季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民政厅、财政厅下拨了2.04亿元冬春救助资金,并要求各地尽快发放到受灾困难农户手中,确保他们愉快过节、安全越冬。
山东:财政紧急下拨资金1.71亿元保障冬春期间灾民基本生活
为保证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山东省财政紧急下拨冬令春荒款1.71亿元,用于帮助各地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维护受灾群众生活安定和灾区社会稳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督促市、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同时,要求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公开发放,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川省广安市:统筹安排民生资金保障“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
广安市采取多种措施,及早拨付民生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温暖过冬、欢度“两节”。
一是及时调拨社保资金,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
二是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
四是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全市财政统及时下达了2012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50万元,提前安排各类民生资金8.27亿元。
湖南省麻阳县:“四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春节前入住新房
为切实加快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步伐,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推出四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在春节前顺利入住。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各项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共集中财力1483.5万元,发放廉租租赁补贴资金37万元,有力的提高了廉租房、棚户区的建设速度、建设质量,保证各项建设指标顺利完成。
二是核查资金协调力度。成立资金专项调查小组,深入新建廉租房、棚户区的施工现场和项目单位,查看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速度,保证专项资金与建设项目相协调。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措施。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操作,坚持专账管理,分户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实施工程资金直接支付,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漏洞,遏制违纪。
四是创新资金收支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廉租房和棚户区建设,共吸纳社会资金 2100余万元,从而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支持建立融资平台,注入优质资产,增强融资能力。
截至2012年底,该县共建成廉租房451套,竣工率达到100%,棚户区改造房屋229套,圆了3500余名苗乡困难群众春节前入住新房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