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财政部:要做好央企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3年01月10日 19时1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

    根据通知,申请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或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的企业;2010年、2011年连续亏损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中央财政按照2012年10月31日的离休干部人数,按人均医药费1.77万元/年标准给予补助。

    财政部强调,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或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审核确认享受中央财政医药费补助的离休干部情况,不得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相关链接
· 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 朱光耀赴粤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
· 中央财政农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