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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授予呼伦贝尔等10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7月10日 11时08分   来源:林业局网站

    在7月9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辽宁省鞍山市、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衢州市、浙江省丽水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益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永川区10城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已有41个城市获此殊荣。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关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等10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中指出,城市森林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城市生态建设的主体。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市,已经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生动实践,成为提高城市生态承载力和推动绿色增长的重要途径,成为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决定》指出,长期以来,呼伦贝尔等10城市坚持把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乡绿化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深入探索城市森林建设的特点规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发展、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部署推进,初步建设了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城市生态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走出了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决定》说,为在全国不同生态区域树立城市森林建设的典型,进一步推广城市森林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呼伦贝尔等10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城市在新的起点上,认真总结经验,坚持科学建设,不断推动城市森林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生态良好的国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宗旨,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已连续成功举办9届。9年来,已有贵州贵阳、遵义,辽宁沈阳、大连、本溪,湖南长沙,四川成都、西昌、泸州,内蒙古包头、呼和浩特,河南许昌、新乡、洛阳、漯河,广东广州,新疆阿克苏、石河子,浙江临安、杭州、龙泉、宁波,山东威海,陕西宝鸡,江苏无锡、扬州,湖北武汉,江西新余,吉林珲春,广西梧州、南宁31个城市相继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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