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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奖励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宝鸡100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10月18日   来源:陕西日报

    10月16日,在陕西省造林绿化现场会上,副省长姚引良向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宝鸡市颁发奖牌。同时,省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树立了“造林就是造福、增绿就是增收”理念,大力实施支撑城市森林建设的城区绿化、台塬坡面绿化等九大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近20亿元,植树6100多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48.6%提高到53.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05平方米,使生态脆弱的西部环境逐步变成了关中西部森林生态屏障,为西部树立了典型榜样,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全国14个荣获这一称号的唯一西部城市。(记者 曹陇生 通讯员 赵侠)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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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推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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