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福建省政府新闻办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1年,在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全省继续保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水平,为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9个设区市和14个县级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为99.7%和98.3%,分别较上年提高8.9和0.4个百分点。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5%,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4.5%,11个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5%。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2%,较上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徐碧瑞介绍,2011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把减排工作纳入省政府每月经济运行分析重要内容。去年福建化学需氧量比2010年减排2.36%,氨氮减排1.91%,二氧化硫减排1.06%,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任务。
同时,省政府组织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流域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并逐步将巡查范围向支流、小流域扩展。省环保厅对5个设区市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挂牌督办,约谈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5个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督促其落实流域整治要求、履行环保监管责任。2011年完成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项目119项,合计投资额约26亿元。重点实施了24个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水源地截污工程23.2公里,取缔、搬迁保护区内排污单位24家、养殖场(户)823家。
2011年,福建确定第二批3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项目涉及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30个县(市、区)、71个乡镇、416个村庄,受益人口近78万人。目前全省已经建成并命名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46个省级生态乡镇、357个省级生态村。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经省级预验收并已上报环保部的乡镇195个、村47个。(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