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当前外贸面临的严峻形势,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贸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外贸调结构、稳增长、促平衡,努力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实现稳中求进目标,促进外贸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努力扩大进出口规模,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巩固外贸过亿美元企业出口优势,加大对外贸有潜力过亿美元企业培育力度,对2012年企业出口增量给予鼓励。对生产企业进口机电设备、关键零部件,每美元奖励2分钱,对外贸公司代理手续费按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允许民营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自主选择采购方式进口非免关税类机电设备和技术。对引进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在安徽省投资且在转出地已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直接予以确认。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给予30%至60%补贴,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对企业到境外参股或并购境外营销网络、售后服务体系或研发机构,承揽带动安徽省产品出口的EPC、BOT、BOOT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外贸政策资金应尽早、尽快、足额拨付,原则上涉企外经贸促进资金当年6月底前拨付到企业。积极争取出口退税计划,加快退税进度。加大对外向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统借统还”贷款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重大订单、政府推荐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保费费率。对投保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400万元。降低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担保门槛,取消个人30%的资产抵押,扩大受贷企业范围。
《意见》强调,要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检验检疫和海关机构工作日24小时预约通关和报检。清理进出口环节不合理限制措施及收费,缩短出证时间,降低进出口交易成本。扩大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和“绿色通道”企业受惠范围,落实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减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