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青海省创新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政策两年来,扩大内需、拉动投资、促进民生的综合“杠杆”效能不断释放凸显,目前全省已开工建设农村奖励性住房15万户,13万户群众喜迁宽敞漂亮的新居,拉动农户及社会投资超过百亿元。
青海省高度重视改善群众住房条件,2010年结合实际,在全国创新推出了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政策。通过政府奖补、建立信贷平台、规划引导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新建、改建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购买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镇建设符合城镇规划条件的自用住房。
这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广大群众对政府出钱奖励自家建房的举措非常欢迎,自筹自建住房积极性高涨。新政策实施当年的2010年,全省建设奖励性住房5万户,省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2.5亿元,带动农户自筹资金近34亿元。2011年,青海省进一步扩大奖补建设量,开建奖励性住房达到10万户,省级财政投入奖补达到5亿元,带动农户自筹资金的比例约为1比10,达到46.9亿元。
政府奖补带动农村住房建设的投资结构反映出,奖励性住房拉动消费、活跃市场的作用明显。据悉,仅土建施工、装饰装修等的投入,对钢材、水泥、建筑劳务等市场就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并延伸带动了家具、家电等相关消费投入与产业的发展,两年来不完全统计,拉动农户及社会综合投资超过百亿元。同时,奖补政策在提高农房新品质方面的“杠杆”效应也非常突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编制了《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推荐图集》,加强了农村规范建设住房的规划引导,加大了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和新型墙材在农村住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加强了对农房建设的质量检查和督导。较之传统建房,农民新建房外观更具地域特色,节能保温等功能更为完善。
为帮助更多群众实现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理想,2012年青海省提高了对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省级奖补标准,每户奖补由前两年的5000元,提高到12000元。按全省年计划新建、改建6万户的量,省级财政奖补将达7.2亿元,此外还将继续安排一定的州、县两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奖补“杠杆”效能将继续扩大。(记者 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