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向各地分解下达了今年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省级财政直接用于对建房农户的奖励补助较前两年每户增加了7千元,奖补达到12000元。
2012年,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总规模为新建、改建农村住房60000户。根据任务分解,西宁市17000户、海东地区22000户、海西州5000户、海南州6600户、海北州4000户、黄南州5400户。同时,省级财政提高了对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奖补标准,按每户省级标准平均12000元直接用于对建房农户奖补。州、县两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标准,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执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针对做好今年的农村奖励房建设明确三点:今年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应独立实施,不得与其他住房或建设项目整合捆绑,可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结合,整合推进,并列为各地区责任考核目标内容;各地区要严格工作程序,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准建房奖补对象,做好公平、公开、透明奖补建设。同时要建立健全建房农户信息档案,加强技术服务,保证工程质量;各地区要切实强化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奖补资金的监管,建立资金拨付机制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科学合理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记者/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