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辽宁省财政厅、省农委和省农信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采取4项措施完善补贴发放机制,防止虚报农户和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问题,惠农政策更透明了。
这4项措施包括:一是设计了《2012年补贴数据变动情况表》,明确由村根据2012年农户和补贴面积实际变动情况,并经村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加盖村公章后报所属乡镇;二是明确了由乡镇负责根据村上报的补贴数据变动情况表和农民家庭承包合同,核实农户和面积等补贴数据,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三是要求乡镇指定专门人员亲自在村务公开(或公告)栏内张贴《关于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公示的通知》和补贴公示表,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市、县、乡农业和财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四是要求乡镇向县财政和农业部门报送《关于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公示情况的说明》,并报辽宁省财政厅备案,说明公示情况和结果,由乡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示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