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从省政府金融办了解到,辽宁省融资担保监管体系日臻完善,已经走上发展与监管并重的道路,累计为8530户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
近两年来,辽宁省融资担保业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机构建设、融资能力和监督管理始终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为了确保地方金融健康发展,辽宁省重点强化了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担保机构监管评级管理办法、重大风险报告制度、举报查处制度和年检等十余部监管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制度,开发了担保监管信息系统,促进了行业规范化管理。还组建起省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加强了行业自律。研究制定了《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
在此基础上,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了全省专项大检查。检查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各市金融办具体实施,分为市普查和省直查、抽查三种形式,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营业场所、担保资金、经营合规性、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五方面情况。从今年9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检查表明,辽宁省融资担保业逐步走上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机构数量、资金实力与承保能力显著提升。截至9月末,辽宁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75家,注册资本344亿元,较去年末增加76家,担保资金增加51.6亿元;在保余额607亿元,当年新增保额412亿元,累计为8530户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