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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落实普法规划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12月06日 13时42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自1984年国家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来,历经5个“五年规划”,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国民委系统按照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我国第11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记者采访了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

    记者:“五五”普法已圆满落幕,“六五”普法已正式启动。请您谈谈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的总体情况。

    负责人:“五五”普法期间,全国民委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民族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4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有序推进。从国家民委到各地民委,均建立健全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推动普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民族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文艺晚会、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评比活动等手段和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民族法制建设。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了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四是把普法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切实提高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经过5年的努力,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各族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

    记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在取得实效,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负责人:5年来,全国民委系统根据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观念,着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深化普法内容。首先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各族群众,把满足各族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点,寓教育于服务和管理之中,从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点滴做起,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其次是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挖掘和发动各界力量,营造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例如,2007年,国家民委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民族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竞赛试题分别刊登在《中国民族报》、《法制日报》及其网站、江南电子竞技俱乐部 、国家民委网、中国普法网等媒体上,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踊跃参加竞赛活动,共收到答卷114万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云南省为推动普法工作,先后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今日云南》等媒体上开辟了“民族政策开讲”、“民族知识问答”、“民族法制建设”、“民族风”等专栏,广泛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广西每年组织全自治区各市、县(区)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当地电视台播发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电视专题片,报纸开设一个民族团结进步专栏,民委组织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学习专题讲座,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汇演,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板报比赛,举办一次民族知识竞赛。辽宁省沈阳市在每年9月份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都确定一个主题,进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010年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中以手机短信方式,开展民族知识万人答题活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还有的地方把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编写成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顺口溜、相声等形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记者: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负责人:各级民委将广泛开展普法工作与积极推动民族立法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实现了民族工作的有法可依。进入新世纪以来,民族法制进入了创新发展阶段。2001年,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了《民族区域自治法》;2005年,江南平台入口 颁布了《江南平台入口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截至目前,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了自治条例139件,单行条例777件,根据本地实际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和补充规定75件,13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都先后制定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或意见,有10个省、直辖市出台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宪法有关民族问题的规定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包括江南平台入口 及其职能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在内的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为成功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条件。

    记者:“五五”普法有哪些经验可以总结?

    负责人:通过多年的实践,全国民委系统在开展普法工作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一是要有一个良好的机制。这是普法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凡是机构健全,机制完善,人员力量配备较强的地方,普法工作开展就比较顺利,普法效果也比较明显。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一条基本经验。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大局。三是要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增强维护国家统一的自觉性。这是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四是紧密结合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是开展普法宣传要有所侧重,针对不同对象,尤其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决策者的宣传教育。当然,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找出那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这方面主要是普法工作开展得不平衡,各地重视程度不一样,认识方面也有差异,所以效果也各有不同。普法经费落实难,客观上使普法工作难以向纵深发展,这个问题尤其在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相对突出。此外,针对散杂居地区和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普及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记者: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民委系统在部署“六五”普法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思路和设想?

    负责人:今年6月,国家民委召开了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今年8月,国家民委制定颁布了《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总的看,各地区、部门都很重视这项工作,都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相信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家民委的部署,在今后5年,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民族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活动更深入、更广泛地开展。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抓好《宪法》和以《民族区域自治法》、《江南平台入口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民族公民的民族法制观念。二是结合普法宣传工作,把加强普法宣传与加强民族立法、执法和法律实施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编制的《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民族法制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三是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民委系统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普及法律、促进法制建设的更多办法,更多途径,不断丰富和发展普法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在,我们和《中国民族报》开始合办《普法讲堂》栏目,就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形式,一个有益的探索,今后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相信全国各级民委系统一定会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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