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四川省纪委获悉,10月以来,省纪委派出由省纪委常委分别带队的7个督导组,完成了对7个市和42个部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情况的督导抽查。督查结果表明:《廉政准则》颁布近两年来,各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考核,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推动了《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
今年7月,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在中央纪委规定检查内容之外,四川还增加了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日常监督情况的检查。从7月下旬开始,各市(州)、省级部门相继对照“8个严禁”、“52个不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了一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些单位专门制发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对照检查表》,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确保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不走过场。
7个督导组围绕组织学习宣传 《廉政准则》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的情况,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情况,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进行督导抽查,切实督促各地各部门扎实解决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检查结束后,四川各地各部门除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建立防范制度外,还将对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完善。(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