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决定,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先锋行动。
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员,重点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通过开展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进一步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使党员带头参与社会管理、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带头参与治安防范、带头遵纪守法。活动从2011年开始按年度组织实施,贯穿“十二五”始终。(朝阳 孙琳 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