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环境促发展,稳步迈向“生态省”。如今,“生态福建”正成为福建省最亮丽的名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获悉,“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46个省级生态乡镇,357个省级生态村。目前,8个设区市、64个县(市、区)已完成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并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省60%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要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市、区)、乡镇的考核要求,60%的村要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的考核要求。其中,2013年底,厦门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2014年底,泉州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2015年底,福州、漳州、南平、三明、龙岩、莆田、平潭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2016年底,宁德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
据悉,今后福建省将把生态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作为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