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追加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41012万元。截至目前,2011年中央已累计向青海省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补助资金615024万元,中央资金的支持,有力推动着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实施。
2011年,青海省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8.82万套,建设任务十分艰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表示,为支持青海省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认的新增保障性住房套数、今年超目标责任书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套数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系数等因素,决定为青海省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此次追加的141012万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2011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新增廉租住房、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其中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7534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59741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922万元。
据悉,目前青海省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项目已开工1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62.5%。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846户,已全部发放到位;今年新增的12000户,正待财政核拨租赁补贴资金后扩面发放。本次中央补助资金,青海省将在8月31日前下达到州、市、县财政部门,由州、市、县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作者: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