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食品价格上涨给重庆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7月16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食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从2011年7月起,重庆市近500万城乡困难群众,每月将获得最高30元的食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助,以保障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城乡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以及在校住读学生(含义务教育住读学生、高中阶段学生、大学生)都能享受食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助。该补助的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在校住读学生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每人每月20元。
此次食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助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共涉及近500万城乡困难群众。
重庆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力量,切实抓好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范围和标准,把补助及时发放到每名困难群众手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员,还会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必要救助。(张莎 杨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