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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部署汛期储粮工作 确保储粮和生产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7月02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目前,黑龙江省粮食部门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做好夏季安全储粮和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储粮和生产安全。

    按照部署,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到各粮食企业,认真分析本地防汛形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全面排查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安全保管情况,重点是曾经发生过洪涝灾害和处于沿江、沿河、地势低洼易涝的库点和露天型态,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转移。做好物资准备。要提前把防汛抗灾所需物资准备到位,加强粮情检测,要每天检测粮温,如发现粮温异常,立即处置,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企业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并提前组织演练,对有重点防汛隐患和建仓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落实局领导包保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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