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起,全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时,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面对面听取意见、接受民主监督。为增强旁听群众的代表性,河北省要求,市、县级政府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行业专家、学者、劳模等组成的代表库,并落实群众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公开申请制度。旁听代表从申请旁听的群众和旁听代表库中选定,每次会议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群众代表不得少于3人。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根据议题内容需要,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列席。旁听代表具有发言权、建议权。
为让旁听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河北省要求各市、县级政府建立旁听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督查、反馈机制。旁听代表对政府决策的意见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反映,也可在会上发言。政府常务会议要专门安排听取旁听代表意见的议程,会议纪要必须有旁听代表发言、书面意见的完整记录。对于合理化意见、建议,政府应予采纳并督促落实。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要说明理由,7日内向旁听代表反馈。政府常务会议旁听情况,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同级政府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记者胡博理 通讯员刘新宏、刘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