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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用两年时间在全省乡镇开展农民服务站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11月23日   来源:云南日报

    近日,云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按照“党委领导、部门协同、信息先导、服务到家”的思路,用两年时间在全省乡镇开展农民服务站建设,通过建立集中办公制度,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建立民情信息分析机制,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流动式服务。

    建设农民服务站已成为云南省贯彻十七大要求,进一步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不断拓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云南省各州市开展农民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农民服务站建设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农民服务站要建立集中办公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乡镇党委、政府要整合资源,建设农民服务站所需集中办公场所,各有关站所采取指定专人到集中办公场所对外办公;二是农民服务站职责主要是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农科信息、素质培训、技术推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指导、计生民政、文化娱乐、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扶贫济困、证照办理等各类公共服务,以及金融信贷、产品营销、土地流转等市场化服务;三是农民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和全程代理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四是县级为民(便民)服务中心要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乡镇农民服务站转至县级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事务。

    《意见》明确,农民服务站承担建立民情信息分析机制,为群众提供流动式服务功能。在收集民情民意方面,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民情恳谈制度,乡镇农民服务站、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党组织、党员活动中心户、民情联络员要记录民情日记,建立民情民意收集机制,定期汇总到乡镇农民服务站。在提供流动服务方面,乡镇农民服务站根据所收集到的民情民意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服务内容和流程,同时组织流动服务队,利用节日、赶集等时机到距离乡镇较远的行政村、村民小组和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流动服务。服务站要建立代办制度,指定专人作为民事代办员,为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群众到乡镇农民服务站代办有关事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民服务站建设取得实效。要把农民服务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农民服务站负责人。县委组织部要牵头抓总,组织各涉农部门积极参与,成立农民服务站建设协调小组。在建设农民服务站过程中,要大力整合涉农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整合各方资金,充实农民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并为农民服务站提供充足的物质和经费保障。同时,县乡党委要强化督查与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记者 谢秋霞 雍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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