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内蒙古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文,下拨内蒙古200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近8.8亿元。其中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近5.15亿元、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65亿元。
据了解,此前,中央财政已预拨内蒙古城市低保补助资金7.09亿万元、农村牧区低保补助资金2.79亿元。今年上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牧区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的目标。全区共下拨城镇低保资金7.64亿元,保障人数达到85.19万人,共下拨农村牧区低保补助资金3.96亿元,保障人数113.9万人。城乡低保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有效地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