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将新建5.4万户廉租房,3年内新建16.3万户廉租房;今年,全省经济适用房保障户数达到6万户,启动城市1万平方米以下以及煤矿棚户区改造,为农村特困户新建住房1万户,并继续做好采沉区治理工作,以保障全省贫困群众 “居者有其屋”。这是5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辽宁省启动的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主要任务是:今年新增廉租房实物配租5.4万户,并在2011年底,新增16.3万户,使辽宁省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16.3万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5.5万户廉租房建设任务;今年完成好6万户经济适用房保障任务,并改革保障方式,采用货币化补贴为主、建设为辅的方式;启动城市1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继续对部分煤矿棚户区进行改造;为1万户农村特困户新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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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张文岳、省长陈政高关于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批示,并要求各市政府,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