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劳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为主线,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好十件实事、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要求,全力抓好五个方面保证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失业调控,全力稳定就业岗位。建立完善失业预警、企业停产、裁员、破产以及农牧民工返乡报告制度,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要制定失业调控预案。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五缓、四降、三补、两协商”的组合政策,合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企业最低工资以及社会平均工资,帮助企业减轻压力、抑制裁员。
二、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围绕自治区鼓励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拉动内需所带来的就业机会,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旗县”活动。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在放宽市场准入、减轻税费负担、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投入、扩大贷款范围和限额、开展“创业反担保援助行动”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
三、大力引导和鼓励农牧民转移就业。全面启动实施“零转移家庭”专项援助活动,计划用二到三年时间,实现农村牧区每户至少有一人转移就业。强化转移就业服务,研究制定规范劳务承包、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适时举办“春风行动”和返乡农牧民工专场招聘会,开辟返乡农牧民工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搞好用工对接和“订单式”输出,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全面提高就业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动者就业愿望出发,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协调性。探索建立定期制定和发布就业培训计划的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实现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加大投入,加强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实行培训补助资金与就业效果挂钩。
五、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劳务中介组织发展,逐步提高全自治区就业服务的信息互通程度和总体协调能力。实施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计划,继续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地区”活动。强化乡镇苏木劳动保障机构功能,全面建立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