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和农业部近日就进一步发展农村通邮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合提出指导意见。《意见》确定了农村通邮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城乡邮政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以建立新型村邮站为抓手,以农业部和各级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为突破口,发展村邮站,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农村通邮服务水平。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国行政村分期分批建立新型村邮站,基本实现邮件接转到户,积极推动新型村邮站向具有邮件接转、物流配送等多种功能的邮政服务中心发展。
为完成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从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建设、创新服务机制、落实村邮站人员等加强农村通邮服务的工作重点。
《意见》指出,要按照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积极协调制定配套的农村邮政服务发展规划;把村邮站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并通盘考虑、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不断改善农村邮路状况;为村庄设立醒目、规范的村庄名称标牌,为农户设置统一、标准的门户号牌,方便邮件直投到户。创新服务机制,在农业部和各级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大力推进和完善新型村邮站建设,开展农村通邮服务试点示范,并在全国逐步推广。各级邮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通过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保证村委会根据本村通邮、用邮情况确定专人负责本村村邮站。村邮站人员可为专职或兼职。
为保障农村通邮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意见》提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努力将农村通邮服务纳入政府工作议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明确邮政企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邮政服务方面的工作职责。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对农村基层通邮服务专项补贴,倡导和鼓励村集体经济适当投入,引导邮政企业加大投入,共同解决村邮站建设、配置和人员补贴等问题,完善村邮站管理和维护措施;积极争取道路交通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改善农村通邮特别是农村通邮服务环境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