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7年年底,城八区以及郊区县城区的食品市场、超市100%须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9月26日,根据《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北京市工商局宣布成立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颁布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食品经营者一律要向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来源票据。
工商部门要求,到2007年年底,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城八区以及郊区县城区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北京市整治的重点产品为14大类,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等。
据悉,工商执法部门将对全市经营食品的市场、商场、超市、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食品经营企业,将督促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