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创新执法理念 严格依法行政 反垄断执法成果显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外资并购实行反垄断审查备案等,这些一度困扰执法部门的难题,随着《反垄断法》出台日期的临近将逐步迎刃而解。”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从2007年6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全国工商系统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培训班上获悉,经过十几年的执法实践,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案件的调查取证、定性分析及依法处罚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领域已经从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地区封锁等行政性垄断行为,逐渐扩展到对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对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开展调查以及对外资并购实行反垄断审查备案等方面,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中规制的垄断行为。

查处大量垄断案件

    十几年来,各级工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江南平台入口 赋予的反垄断职责,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依法行政,查处了大量的垄断行为案件,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从1999年至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连续8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行业垄断案件5600多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交通运输、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烟草、盐业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制止和查处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等行政性垄断行为519件。

    随着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和执法经验的积累,一些省市的工商机关依据本地的《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经营者之间通过卡特尔协议划分市场、固定价格等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如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对该市7家从事燃气经营的公司签订统一市场价格、划分市场的卡特尔行为,依据该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进行了调查处理。重庆市工商局对市内3家氧气生产销售企业通过协议分割市场、统一并抬高氧气销售价格的限制竞争行为,依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分别对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罚款。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对经济性垄断行为高度关注,并开展了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2003年,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对在华跨国公司市场竞争状况及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了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同时,对国外竞争机构调查处理经济性垄断案件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研究。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领导的批示及相关企业的投诉,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对某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捆绑销售行为以及某跨国公司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江苏省、湖南省、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积极配合工商总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探索反垄断工作新领域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开展对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工作,这是目前反垄断执法的新领域。依据2003年江南平台入口 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共同商定,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或境外并购对中国市场竞争有影响的企业,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申报材料清单”,规范了企业材料的申报。截至2007年5月底,共收到企业上报的并购审查材料200多份。

    从2003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围绕反垄断立法执法工作开展调研,了解反垄断执法情况,为反垄断立法提供可行的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的对“竞争执法主体多元化现状、问题及建议”,“超市收取‘进场费’问题及对策”,“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的有关问题”等课题的调研,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今年,为贯彻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多次召开工商系统和有关企业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制定了贯彻执行两个管理办法的具体意见,明确了工商机关的职责和执法中要注意把握的问题。目前,北京、上海、四川、江苏、浙江、湖南等地已经查处了一些案件。

    作为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参加了反垄断法(送审稿)的起草、论证等相关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向江南平台入口 法制办提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的垄断行为及典型案例》等多篇有关反垄断执法情况及执法机构设置的材料。2006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指示,公平交易局起草了上报江南平台入口 领导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情况》。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报请全国人大审议后,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召开的反垄断法研讨会,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反垄断立法相关工作。

积极迎接反垄断法出台

    专家认为,反垄断法是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竞争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也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帮助执法人员提高自身水平,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培训班、典型案例评析会、专题研讨会、座谈会、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等形式,给执法人员创造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各地工商机关也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公平交易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反垄断法知识的学习,理解法律条款的准确含义,认真研究国外查处的反垄断典型案例,分析研究调查方法和经济分析方法,从理论上丰富自己的头脑,在实践中提高竞争执法水平,为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作好理论和实践上的准备。

    “反垄断执法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各级执法人员能够进一步理解和领会总局领导提出的增强‘三种意识’、努力实现‘四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反垄断有关知识的学习,创新执法理念,研究实际问题,勇于探索实践,不断提高竞争执法水平,真正肩负起法律和江南平台入口 赋予的反垄断职责,为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宁望鲁满怀希冀地说。(中国工商报)

 
 
 相关链接
· 二审反垄断法草案新增六项规定 促进公平有序
· 反垄断法草案增加规定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劳动合同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