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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平台入口 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谈新农村建设资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6年02月27日   来源:经济日报

    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那么,如何理解并真正做到“多予”呢?记者采访了经济学家、江南平台入口 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

    记者:据财政部资料,“十五”期间,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年均增长17%。您对目前财政支农水平是如何评价的?

    韩俊:这几年解决“三农”问题,财政走到了前台,惠农政策大都是财政政策。特别是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对农民的“少取”方面确实有了历史性的突破。2000至2004年期间,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累计达到16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了1171亿元,占73%。确实,中央财政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力度很大,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占到了同期中央财政用于整个“三农”预算支出的11.8%。到2005年,中央财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总额达到662亿元,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也是大幅上涨,初步统计为310亿元。2006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税费改革的资金规模达到1030亿元,其中中央780亿元。2003至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包括支农投入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投入)分别为2144亿元和262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和22.5%。2005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2861亿元,扣除国债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比2004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6.9%,高于年初中央财政预算收入10.5%的增长幅度。总的判断是,对“三农”财政支持力度不小,但历史上欠账太多,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

    记者:从您的分析看,对财政支农投入不能过于乐观。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从今年的一号文件看,传达给我们的核心信息是什么?

    韩俊:一号文件已经提到2006年的“三个高于”,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应当看到,这“三个高于”是一个比较有弹性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有很大的变通余地。如果是略高于上年,就很难体现出各个方面对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开好局的期待。我认为,各级政府在落实一号文件、制定预算安排时,应当尽量使得财政支农支出多高于上年。“三个高于”是一个年度的政策,一号文件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有更重要的政策信息,比如“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这几句“含金量”很高的话。这几条政策原则写入一号文件,表明政府在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对“三农”“多予”方面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强调财政支农资金增量是必要的,但存量的调整和财政支农支出比重的提高更关键、更重要。试想,2005年国家财政支出达到3万亿元,如果财政支农支出比重的提高1个百分点就是300亿元。只有适当调整存量,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记者:建设新农村,除了靠现有的预算内渠道增加支农投入外,如何开辟新的渠道?

    韩俊: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提出: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要求将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措施。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今后将政府出让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将会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巨额的、持续的资金来源。这方面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定。此外,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也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在广东和江苏,凡是集体直接可以开发土地的村庄,村庄集体收入都很高,农民除了工资性收入外,经营物业的收入越来越高。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农村,是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举措。

    记者:推进新农村建设,如何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

    韩俊:全国有60多万个村庄,把村庄一级农民直接可以收益的各种公共设施都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投入只起引导作用,要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现在政策上对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参与村庄公共工程建设已经有了松动。根据我们的调查,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户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为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不要急于求成,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二是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要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禁止乱摊派;三是绝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要建立起严格的对农民筹资投劳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记者:据了解,这几年通过金融渠道筹集农村发展资金方面做得很不够,农村的资金还在大量外流。把社会资本导入农村方面也存在不少困难。这方面有什么政策导向和举措?

    韩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靠财政,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也要发挥先导作用。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现代农业一定要做活农村金融改革这篇大文章,一定要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和农村创造好的环境。关于农村金融改革,2004年以来3个一号文件都有新的内容,关键是尽快落实到位。农村经济发展中确实存在一些好的项目,值得开发。

    为此,除了政府的投入外,重要的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要在鼓励社会资本、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合作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现代化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要从财政上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在信贷上进行扶持,专门对农业企业研究一套金融支持方法,从金融体制和制度上改革和创新,改进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回避农业项目的做法,建立支持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特定机制。(记者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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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摘自《中共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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