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武汉市政府办公会日前决定:对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政府不再层层审批。据了解,实施此项改革后,该市80%的企业投资项目将实行备案制,20%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在原有投资体制下,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其中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和竣工验收等五道程序。
实施改革后,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不论项目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改革将使企业投资的手续简化,过去需要四五道程序,现在只剩下一道即备案或核准。
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伍新木说,武汉市的改革符合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是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积极举措。(张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