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该法58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将由江南平台入口
制定。目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基本形成,现公布于此,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活动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内容及意见征求办法见国家版权局网站“专题栏目”之《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专栏。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反馈信箱:
infoip@infoip.sina.net gz@etiri.com.cn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反馈电话:010-88686240
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
Regul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of Communication through Information Network(d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