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设立第三批整装勘查区的公告
(2013年第18号)
按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部署,国土资源部先后于2011年3月2日、2012年9月14日公告发布了首批47片和第二批31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名单及范围。为加快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设立第三批31片整装勘查区,现将其名单及范围予以公告。
为保障整装勘查工作合理布局、有序推进,请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整装勘查区实施方案(含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专家审查后批准实施,并报部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整装勘查区内矿业权空白区的新立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仍可正常办理),待整装勘查区实施方案批准后,按方案要求整合和出让矿业权。在方案批准以前,对急需引入资金开展勘查等特殊情形,经专家论证,符合规划和相关要求,允许新设探矿权。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第三批整装勘查区名称及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