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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3月30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建科〔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城镇污水处理得到迅速发展,城镇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部分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源化利用相对滞后。为指导各地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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