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对广大会员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配合劳动部门对会员开展有关《劳动法》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广大会员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方面的规定,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积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理解尊重农民工,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商总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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