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继续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区域发展指导方针,以加快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培育和壮大重点产业为导向,支持西部地区重点地带、重点城市加快发展,带动和促进周边地区和农村发展。
加强统筹规划,引导重点区域加快发展。结合编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对西部地区各类重点区域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明确提出了关于推进成渝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带和环北部湾(广西)经济带等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鼓励省会及地区等城市圈集聚发展、引导资源富集地区集约发展和推动重点边境口岸城镇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点城市集聚要素资源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准入条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继续开工建设了一批包括交通,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地下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些重点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支持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承接东中部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的投资环境,引导重点产业发展走向集群化、集约型、配套化。加大边境重点城镇及重要口岸交通、电力和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有力支持了边境贸易发展和扩大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合作。
加强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和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成长,拉动和促进重点地带、重点城市加快发展。西部开发办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六大类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推动西部重点区域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重点地带、重点城市在率先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西部开发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