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外交部、国资委《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根据国家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就做好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完善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为防范和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事件,有关部门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外,还以适当方式对企业赴战乱及安全形势严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进行了指导。(商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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