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系统地开展对海洋灾害的监测,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实践,初步形成了由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船舶监测、浮标监测、岸基站监测等构成的立体海洋灾害监视监测系统。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监测对象全方位。目前,对于海洋的监测已从对于水体本身的监测,发展为对于与之相联系的陆地、大气、海洋地质、海洋生态环境以及人类活动影响的全方位监测。二是监测手段多样化。目前,除了传统的岸滨监测和船舶监测外,卫星、飞机、海上固定平台、锚定和漂流浮标、雷达、水下监测仪以及深潜器等手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海洋监测活动中。三是技术性不断增强。新的仪器设备、新的监测技术如遥感技术的引用和计算机技术不断地被应用于海洋监测之中,使海洋监测能力迅速提高。(海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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