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9月17日电(记者许剑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8〕299号批准,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17日正式开业。这意味着继安徽采取吸收合并方式组建徽商银行、浙江采取控股及参股方式组建浙商银行后,我国城商行重组改造的“第三条道路”开始实施。
据山东银监局副局长王晓春介绍,合作联盟是山东省内全部14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同平均出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的国内首家专门从事银行后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接受江南平台入口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合作联盟不是一家管理型机构,不具有管理职能,不直接参与股东行的业务运营和经营管理,不经营具体银行业务。这一机构主要从事银行IT系统开发和数据运营维护、提供银行业务运营服务、金融产品研发、银行信息咨询等。合作联盟开发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由各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原则自愿购买,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据介绍,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的注册资本为1.4亿元,由参与合作联盟的14家城市商业银行等额出资1000万元,作为合作联盟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将主要用于建设统一的IT合作平台。
据测算,由合作联盟统一开发IT平台,可将研发成本节省至各行分别开发费用的五分之一左右。合作联盟成立后,将逐步建立系统、统一的培训体系,使各行的人才培训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成本也会降低。同时,各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及产品创新不足的“短板”问题将得到有效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