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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明放暗不放”、通过合并的形式搞“权力套娃”、借“备案”之名变相审批等;针对取消下放事项制修订配套政策法规,对保留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地方政府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等。

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精简项目审批流程,解决投资建设环节审批多、评估多、耗时长等问题;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条件等。

职业资格改革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查处职业资格 “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等。

涉企收费清理改革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打击“红顶中介”代替行政收费等。

商事制度改革

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证照分离”、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推进放管结合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

优化政府服务

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砍掉证明“你妈是你妈”、“自己还活着”等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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