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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2017-05-15 13:27 来源: 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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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政务服务应对网络时代挑战的必然选择,是解决群众办事难、激发主体活力、增添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政务服务发展的创新升级。为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部“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业部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再造农业政务服务流程,创新丰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着力提升农业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推进农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公开透明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依托农业部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构建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农业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农业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统一部署整合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信息系统及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农业部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重点突出。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为重点,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线上线下融合。按照成熟一项纳入一项、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加快推动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坚持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部各业务司局和单位之间的配合,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带动其他政务服务同步发展;在现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工作整体推进和协同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牢固树立创新思维和发展眼光,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思维,推动农业部线上服务和线下办事紧密融合,构建统一规范的“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网上公开;基本建成农业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成覆盖农业部的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二、实现农业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一)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承担行政审批司局和单位之间数据对接,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优化行政审批综合查询平台,推进部省之间农业行政审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标准化建设,在已发布实施210项标准的基础上,从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管理、规范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标准,并上网公布。

(二)推进“互联网+”农业项目投资管理服务。利用互联网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在规划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社会意见;规划审批后,及时公开规划相关内容,作为建设投资安排依据。围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认真开展立项前公示,并在立项批复后及时公开批复情况。

(三)推进“互联网+”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服务。依托“三品一标”管理系统平台,对现有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升级,提升认证申请审核效率、方便消费者查询,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基本实现网上申报,检测机构、检查员、证书和监管信息在线管理,探索实现专家网上评审功能;绿色食品基本实现申报申请、审核管理、监督检查、市场品牌建设、基地建设、协同办公等相关业务环节的全程网络化,优化升级现有业务工作流程和系统技术架构;有机食品基本实现企业在线申请、认证审核、监督检查、标准体系、市场品牌建设、基地建设、生资评估、风险预警、协同办公等多项业务环节的全程网络化,优化升级现有业务工作流程和系统技术架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基本实现登记申报、标志使用人在线管理,建立登记产品地理信息管理(GIS)系统、产品特色比对体系及宣传展示查询渠道。

(四)推进“互联网+”其他政务服务。各司局和单位要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资质资格认定等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摸清家底,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研究提出网上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服务方式,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办理”。

(五)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以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为基础,逐步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通过信息进村入户体系,为农民提供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同时,推动便民服务、公益服务和电子商务一起进村入户,实现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六)推进农业政策法规及时公开与解读。依托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农业政策法规解读,将农业部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重要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并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政策宣讲、官方微博微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权威信息,扩大政策法规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融合升级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平台

(一)推进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构建农业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江南平台入口 其他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建立健全农业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利用统一的农业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二)加快建设农业政务服务“一张网”。把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的平台入口,统一提供政务服务等功能。在办事公开方面,整合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统一公开各司局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在办事服务方面,整合各业务司局单位的业务信息系统,上网的服务事项都要开展在线填报、网上运转、后台核验和限时办结,推行不同系统间的统一身份认证,逐步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加强与江南平台入口 其他部门政府网站的联动,及时转载江南平台入口 重要政策信息,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建设政务服务的网上矩阵。

(三)建设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拓展改造为农业政务服务办公系统,优先开发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的移动终端APP,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度及结果查询、数据统计分析、数据交换共享、电子监察、时效预警、信息发布、在线申报等功能;升级完善行政审批及依申请公开子系统、智能文件交换系统;在有条件的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中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开发政务服务数据趋势分析、预测研判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业部农业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四)推进农业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建设农业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行集中服务、集中受理。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融为一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统筹两个平台的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力通办,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

四、夯实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一)推进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精神,按照“统筹部署、整体推动、试点先行、先内后外”的原则,研究制定《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农业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评估暂行办法》,加快推动各司局、各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率先在农业部政务内网实现部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推动农业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编制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等规定,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设定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尽快实现农业部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落实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健全“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突出利企便民,优化再造农业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司局和单位,要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农业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司局和单位,要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三)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向办事群众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开展满意度评价;推进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探索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

(四)公开农业政务服务信息。在农业部门户网站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公开与农业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进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在农业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建立办公厅、市场司与各业务司局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督查评估;市场司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等工作;各业务司局和单位要负责本司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落实,并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处室及责任人,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各司局、各单位绩效管理年度考核指标,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在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大培训和保障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若干次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解“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有关知识,切实增强农业部干部职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意识;各司局各单位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并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司局、单位之间的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服务水平。财务司、办公厅、市场司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互联网+农业政务服务”有关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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