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物价局召开的全省成本工作会议上获悉,6月1日起,贵州省供水、燃气、教育、医疗服务等14个行业在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定价成本监审。此举将进一步规范贵州省政府定价行为,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价格提供科学依据。
从今年6月1日起,由贵州省物价局制定的《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试行两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对供水、燃气、教育、医疗服务、交通、房地产、殡葬服务等14个行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价成本监审。除了《监审目录》列入的14类监审内容外,列入贵州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自动列入本监审目录。凡进入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要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
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是完善价格决策行为的有效形式。通过成本监审提供相对合理的定价成本,以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
据了解,自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至今,贵州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成本调查机构对管道煤气、城市供水、有线电视收视费、食盐小包装、医疗服务、经济适用住房、污水处理等行业开展了成本审核,核减不合理成本5亿多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有效地发挥了成本监审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