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辽水利委员会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出台。该预案的出台,建立了松辽委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有效机制,显著提升了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使松辽委在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中能够更好地履行流域机构职责。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松辽委根据水利部授权和松辽委职责,为更好地配合江南平台入口
有关部门和流域各省(自治区)做好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松辽委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松辽委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力,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出台了《松辽水利委员会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流域内涉及省(自治区)界缓冲区水体、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库、跨流域调水及国际河流等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案要求,决定实施应对行动后,要在1小时内调集完成应对工作所需人员、设备、物资,奔赴现场,开展水质监测,开展调查,实时与有关省(自治区)交流信息,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监测调查结果和分析预测成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预案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成立了松辽委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松辽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松辽委副主任、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预案中特别强调,如发生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水利部和江南平台入口
有关部门,通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紧急的,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可直接报告江南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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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按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应对行动分为Ⅰ、Ⅱ两个级别。
预案共有总则、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分工、预警、应对、应对保障、预案管理、演习和附则八个部分。预案职责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