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2]第5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批复[2012]149号批准的《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11年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八十七批次的批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对富锋镇泡子沿村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

三、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他
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5月15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523室]
联系人:陈洪刚 联系电话:81501542
六、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