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米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江南平台入口
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完善外防输入举措,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守住守好口岸城市防线。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根据疫情跨境输入形势变化,突出重点做好防控。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我们请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先生,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先生,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先生,中国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孙韶华先生,请他们就核酸检测服务、口岸检测能力、机组卫生检疫、国际机票价格等来回答媒体提问。2020-04-20 15:00:17
- [米锋]首先,通报一下疫情情况。4月19日0时—24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例,其中8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分别为黑龙江4例,上海3例,广东1例;4例为本土病例,分别为黑龙江3例,内蒙古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上海疑似病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904人,重症病例减少4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841例,其中重症病例43例;现有疑似病例39例。累计确诊病例158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42例,无死亡病例。截至4月19日24时,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31例,其中重症病例8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7084例,累计死亡病例463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2747例,现有疑似病例4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2581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8694人。2020-04-20 15:00:37
- [米锋]湖北当日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和现有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例,现有确诊病例105例,其中重症病例20例,均为武汉病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3511例,其中武汉46359例;累计死亡病例4512例,其中武汉3869例;累计确诊病例68128例,其中武汉50333例。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9例,其中境外输入5例;当日无转为确诊病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8例,其中来自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990例,其中境外输入184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490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02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5例,台湾地区420例。近一周来,全国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持续下降,但经陆地边境输入风险仍在上升,已有入境城市出现本土关联病例,进而引发聚集性疫情,提示要坚决守牢重点城市和口岸疫情防控关口,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医疗救治,补上短板漏洞,强化个人防护,阻断疫情传播。以上是疫情情况。2020-04-20 15:03:16
- [米锋]下面,进入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举手提问。2020-04-20 15:04:47
- [凤凰卫视记者]确保国际供应链稳定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障国际货运畅通的同时要怎么样做好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谢谢。2020-04-20 15:10:18
- [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 刘海涛]大家下午好,目前全国边检机关日均检查交通运输工具入境员工2万多人次,占到入境总人数七成多。国家移民管理局根据中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和海关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序通行,跨境物流运输畅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国际航运船舶,原则上不允许外籍船员登陆。对于已经在海上航行超过14天,且健康状况正常的,经过入境检疫没有问题的中国籍船员允许入境。对于在海上航行不满14天的中国籍船员,入境后要按照港口所在地防控疫情要求进行隔离观察,补足14天期限。二是对于跨境运输的汽车、列车,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和司乘人员查验、货物装载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外方货运车辆在口岸指定地点卸货,员工要当天离境。对于中方货运驾驶员,要采取备案管理、体温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三是对国际航班机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于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需要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机组人员,免办边检手续。有条件的机场,边检机关设置了专门的通道,对机组人员实施集中查验,减少交叉感染的机率和风险。谢谢。2020-04-20 15:15:45
- [人民网记者]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的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境外输入疫情和本土疫情交织叠加,请问卫健委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当前复杂的防控形势?第二个问题,我们看到北京、哈尔滨等地已经向市民开放了核酸检测服务,请问是否可以向全国其他地方、其他境外输入风险较重的省市来推广?谢谢。2020-04-20 15:20:32
-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 周宇辉]谢谢你的提问。面对当前复杂的防控形势,还是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抓住重点,精准施策。在常态化防控中尽快的推进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第一,要加大重点边境省份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边境省份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要做到“一市一策”。同时加大边境城市在防控人员、物资方面的支持保障力度,做好相关的实验室检测、隔离以及救治的应急准备,加快补齐整个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第二,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要进一步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同时要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的防控措施。第三,要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同时还要继续做好社区防控。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一旦发现疫情,我们要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关于核酸检测的问题,目前在一部分有能力的地区已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了核酸检测服务,这项工作有利于群众对个人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能打消个人对自己健康状况的不必要疑虑,同时也让我们的家人、同事可以放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尽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全面复工复产提供保障。谢谢大家。2020-04-20 15:20:47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今年4月1号海关对所有的境外入境旅客实施了100%的核酸采样检测,口岸检疫检测能力是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重要的技术支撑,请问海关总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升口岸检疫检测能力,来实现“检得出、检得准”?谢谢。2020-04-20 15:29:54
-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 宋悦谦]谢谢你对海关卫生检疫工作的关注。口岸检疫检测能力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防控疫情输入的重要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检疫检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海关总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提升重点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一是优化完善防控策略。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基础上,海关总署结合口岸实际情况,修订下发了6版口岸防控技术方案和3版操作指南,为一线提供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防控指导,同时,动态调整口岸采样送检和实验室检测作业指引,制发口岸采样工作要点,细化采样场所、采样部位、采样操作、个人防护、消毒处理等全流程规范,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和精准筛查的能力。二是提升口岸检测水平。根据全国口岸设施设备、检测能力、防护物资储备现状和境外疫情发展的态势,海关总署通过系统内调拨和紧急采购的方式,为相关重点口岸配备关键检测设备和重点防护物资,包括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检测仪、血常规检测分析仪、负压隔离单元等,同时新增可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9个,检测技术人员数量也增加到400多人。全国口岸疫情防控的软硬件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核酸检测能力基本满足现有入境人员的检测需求。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指导。海关总署从全国海关抽调技术专家,组成12个指导组,分赴重点口岸开展现场实操带训,做好定向技术指导工作,全程指导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的规范操作。另外,还从全国海关抽调了200名技术骨干支援重点口岸,充实一线检疫把关力量。我们还在全国海关多次组织开展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等专题培训,举办疫情防控样本采集与个人防护网上培训示范班和专题直播,编印了《疫情防控知识题库》,面向全国海关开放练习。上线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网络课程36门,170万人次完成在线学习,不断提升一线人员实战水平。四是强化地方联防联控协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地方政府和海关密切合作,携手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工作。有关地方政府先后派出8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支援21个直属海关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同时,还加快对重点口岸旅检现场、货运通道等区域卫生检疫设施的改造升级,向口岸一线及时提供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重点防护物资,切实提升重点口岸卫生检疫能力。谢谢。2020-04-20 15:30:29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首都机场国际客运航班的“第一入境点”政策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能否介绍一下现在的情况?谢谢。2020-04-20 15:32:37
-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 孙韶华]谢谢您的提问。“第一入境点”政策实施之前,北京首都机场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航空枢纽,每周的国际客运航班有200多班,分别通航美国、法国、德国、西班牙、韩国等33个国家,首都机场口岸也面临着非常大的疫情输入性风险。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首都机场自3月20日实施国际客运航班经第一入境点政策以来。截至4月19日,累计实施调整航班135班,第一入境点累计入境旅客29999人,在第一入境点留置的旅客有26035人,留置率为87%,有效控制了境外疫情向首都北京的持续输入,提升了国际航班旅客的安全健康保障能力以及入境通关效率。随着3月29日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调整措施实施以来,“五个一”就是每一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中国大陆的任意一个国家的航线只保留一条,且每一周只能经营一个班次,这个政策实施以来,4月份首都机场经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国际航班计划一共有89班,平均每天实际执行2-3班,较政策实施之前大幅度减少80%。每个入境点每天入境航班的数量不超过1班,第一入境点保障压力有较大的缓解。按照目前国际客运航班的调整措施,5月份首都机场入境的国际航班计划也将有89班,平均每天3班,每个入境点每天仍然不超过1班入境。随着各个第一入境点防疫检查措施的不断完善,检查能力不断提高,留置旅客观察隔离设施进入良性循环,现行的第一入境点机场的保障能力可以满足目前需求。谢谢。 2020-04-20 15:33:10
- [总台央视记者]近期,有多部门都下发了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问对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海关的卫生检疫工作要求是否有变化?围绕“精准防控”,海关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谢谢。2020-04-20 15:33:31
- [宋悦谦]谢谢你的提问。航空货运是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畅通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国际供应链和外贸进出口的稳定。对于航空货运机组人员,既要做到封闭管理,又要做到通关便捷,这就需要及时采取专门的措施和办法。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了对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精准防控的通知。在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外贸稳增长各项工作基础上,海关总署联合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确保航空货运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高效。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通知明确,要求各航空货运企业要发挥机组人员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机组的管理;同时,各民航和邮政管理部门也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航空货运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也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对外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航班实行封闭和分类管理。对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国际货运航班,海关均要登临并严格实施卫生检疫措施,如无异常,则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机组人员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实行封闭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杜绝交叉感染风险;对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国际货运航班,所有机组人员都要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三是对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航班实施分类精准化管理。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机组如在国外机场短暂停留,期间采取严格防护措施且未下机入境的,海关会在其返回国内入境时登临并严格实施卫生检疫措施,如无异常,在机组人员封闭管理的基础上,可继续执行货运飞行任务;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机组在国外入境且短暂停留的,返回国内入境时,在接受严格的检疫措施基础上,一律按要求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并在后续接受封闭管理。谢谢。2020-04-20 15:33:53
- [香港中评社记者]随着我国对所有的入境人员都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人数大幅增加。请问如何做好对这些集中隔离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都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另外,请问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之后回到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是否还需要继续再进行隔离?谢谢。2020-04-20 16:02:49
- [周宇辉]谢谢你的提问。对于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我们除了正常的生活保障之外,对于他们的健康安全,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全面落实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于一些有基础疾病的人员,我们也准备了他们常用的药物,满足他们的需求。二是严格加强隔离点卫生防疫要求,完善消毒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三是集中医学观察点所在的区县成立了心理疏导和社会服务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加强对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根据他们的需求提供必需的心理疏导服务。关于入境人员隔离问题,按照目前的规定,非“四类”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所在省份实施入境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在隔离期间接受了实验室检测,且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谢谢。2020-04-20 16:03:13
-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毗邻国家疫情呈上升趋势。对此,请问国家移民管理局采取哪些措施防范疫情经陆路边境输入境内?谢谢。2020-04-20 16:03:45
- [刘海涛]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所说的,当前疫情自陆路边境输入的压力还在增大。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导各地移民管理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边境疫情防输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做法:一是加强远端的防控。密切跟踪毗邻国家疫情形势发展,建立信息研判、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与毗邻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的执法合作,推动采取与我方协调一致的边境管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置。二是严格口岸入境人员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跨境人员流动。三是强化边境一线巡逻管控。联合地方干部群众,加强警力调整布局,对易发生非法越境活动的便道、山口、渡口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包括非法出入境、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筑牢边境辖区稳控的防线。加强边境地区实有人口管理,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做到境外返回的人员必见面、辖区居留的境外人员必见面,严防人员随意进出。最后是加强边境二线要道卡口堵截。严格边境地区进入我内地交通要道的管控,加强对进出边境地区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信息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防疫检测工作。加大流动查缉,堵塞要道两侧小的便道,防止不法人员绕关避卡,严查严堵不法人员进入内地。谢谢。2020-04-20 16:04:22
- [中国移民管理报社记者]我们知道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空港、陆路口岸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请问对于海港口岸采取了哪些防范疫情输入的措施?谢谢。2020-04-20 16:04:50
- [刘海涛]谢谢你的提问。为防范疫情经海港口岸输入,国家移民管理局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措施:一是加强信息研判,对所有国际航行船舶核查航行的轨迹,实时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掌握船舶海上航行情况,严防船舶擅自搭靠、非法出入境。严防境外人员藏匿在国际航行船舶偷渡入境。二是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在港管理,从严审批签发登轮和船舶搭靠外轮的许可。督促港航企业加大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人员、车辆检查力度,指导登轮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接触。三是要加强口岸的联合执法。我们与海警、海关、海事等部门都建立了密切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大了对辖区港口、码头、临时停泊点的巡逻密度,提高登船的检查率。严厉打击海上偷渡活动,全力防范疫情经海港口岸输入。在抓好海上疫情防控的同时,国家移民管理局也积极支持港航企业复工复产,我们落实24小时的通关服务,全面推行边检行政许可和船舶离港审批的电子化,压缩船舶在港候检的时间,进一步提高海港口岸的通关效率。谢谢。2020-04-20 16:05:19
- [新民晚报记者]由于现在国际航班大幅削减造成国际机票特别珍贵,现在我们发现不少航线在官方渠道上显示已经没有余票,但是近日有一些少数的代理手里还有余票,但是他们标以高价出售。请问现在是否还存在这种“先占座、后倒卖”的情况,民航局该如何加强监管?谢谢。2020-04-20 16:24:49
- [孙韶华]谢谢您的提问。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加速蔓延,民航局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出台了调减国际客运航班的调减政策,就是刚刚说的“五个一”政策,对降低疫情输入性风险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也注意到了,由于市场的需求大于供给,少数境内外销售代理企业通过虚占座位、更换旅客姓名等方式违法违规倒票、炒票,有的机票甚至被炒到了10万元以上,在社会上、网络上引起了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国际机票的销售代理,确保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平稳有序,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民航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国际机票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国内航空公司自4月16日起暂停各销售代理企业的国际机票代理权,全部国际机票必须通过直销渠道进行销售,并严格执行国际运价政策,确保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对于此前已经由代理企业销售的国际机票,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销售国际机票的管控,严禁通过换票或者是订座购票后更改旅客姓名等方式,杜绝中间环节的倒票、炒票行为。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旅客要通过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呼叫中心、手机APP等直销渠道购买机票,并保留好有关凭证,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旅客应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民航局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国际运价违规违法行为,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信用惩戒。谢谢。2020-04-20 16:25:16
- [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近期海关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很多人非常关注通过邮寄、快递渠道寄往境外的个人自用物品,如果涉及公告中的医疗物资,是否也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进行商品检验?谢谢。2020-04-20 16:25:37
- [宋悦谦]谢谢你的提问。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的进一步巩固以及国际疫情的持续蔓延,国内有很多人都想给远在国外的亲朋好友邮寄或快递一些个人防护物资。这对于保护我在境外公民的健康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海关总署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保证通过邮寄或快递渠道寄往境外的个人自用防护用品快速通关。此外,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品出口的公告》以及海关总署2020年第53号公告,都是针对出口货物的规定。对于个人通过邮寄、快递渠道寄递出境的自用物品,在规定限值内不属于出口货物,不需要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行商品检验。谢谢。2020-04-20 16:27:19
- [米锋]谢谢。最后再提两个问题。2020-04-20 16:27:35
- [记者提问]我的问题提给海关总署,我们知道入境人员需要填写健康申报表,但据了解,有些地方的海关只有中英文两种语言的申报表,并没有包括俄语、法语、韩语、日语等在内的小语种健康申报表。入境检查的海关关员并不完全具备小语种能力,各地支援的志愿者也有限,且不能保证在红眼航班落地时在岗。因此出现了因为语言沟通不畅而导致的排查、填报困难,甚至有错报现象。请问海关总署是否了解这些问题,有何解决措施?谢谢。2020-04-20 16:27:57
- [宋悦谦]谢谢你的提问。根据海关总署《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以及做好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有关通知的要求,健康申明卡受理语言为中英文。为了便利入境人员的填写,海关总署专门翻译并印发了包括德、法、日、韩、俄、蒙、泰、缅甸、越南、波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在内的13种版本的健康申明卡,在口岸现场供入境人员填写中英文版本健康申明卡时比对参考。同时,为了更好服务于入境人员的需求,海关在部分小语种入境人员比较集中的口岸接受入境人员提交的相应小语种版本健康申明卡。为了方便填写,我们还专门开发了相应的微信小程序和APP,入境人员可提前用手机填报,生成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核,以便快速通关。谢谢。2020-04-20 16:28:29
- [深圳特区报读特客户端驻北京记者]我的问题是,绥芬河口岸疫情输入引起网民关注,同时也担心中越、中缅边境等同样存在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希望国家能采取入境地就地集中隔离的措施。请问国家卫健委,目前陆地边境市县重大防控能力是否具备条件,主要的挑战有哪些方面?短期内如何提高边境口岸地区市县级医疗防控机构的防控能力,是否会在协调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方面采取倾斜措施?谢谢。2020-04-20 16:28:51
- [周宇辉]谢谢你的提问。边境口岸地区的县级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我们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第一道防线,正如大家所担心的,包括中缅、中越边境在内的陆路边境地区,他们的防控能力还是普遍不足的,难以满足疫情防控所需要的相关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以及有效治疗需求。因此,当务之急需要根据疫情跨境输入形势变化,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真正做到“一市一策”,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中的一些薄弱环节。首先,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当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省内的联防联控,统筹调配省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口岸疫情防控人员和防疫物资的保障力度。其次,在省内调配医疗资源的基础上,针对边境入境人员比较多的地区以及防控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国家层面会选派疾控专家和医疗团队帮助当地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进一步提高诊断和治疗能力,真正构建关口前移、入境管控、社区排查以及门诊监测、医疗救治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第三,我们会根据地方的需求,从国家层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检测试剂、医疗设备以及防护物资等的支持力度,真正做到必需的和必要的应急准备。谢谢。2020-04-20 16:29:26
- [米锋]谢谢几位嘉宾,今天发布会为我们专门介绍了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最新情况,明天的发布会我们将围绕做好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服务,届时我们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来共同回答媒体的提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也欢迎把问题提前留给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0-04-20 16:29:47